奇迹(MU): 《奇迹【九大丑态】》一文回答读者

作者: 珍惜の失去 2003-11-22 我要投稿专区首页

奇迹(MU)の【九大丑态】
首先,我要感谢大家能这么看重我的这篇文章,在这里,我向所有对我文章表示关注和支持的朋友道谢,我在以后将会不断的努力,争取近一步写出玩家的心声,用我个人浅薄的推理能力,揭露某些代理商在我眼中的黑幕,希望大家还能一如季往的支持我,你们就是我身后的精神支柱。现在,我就读者在回帖中向我提
首先,我要感谢大家能这么看重我的这篇文章,在这里,我向所有对我文章表示关注和支持的朋友道谢,我在以后将会不断的努力,争取近一步写出玩家的心声,用我个人浅薄的推理能力,揭露某些代理商在我眼中的黑幕,希望大家还能一如季往的支持我,你们就是我身后的精神支柱。

现在,我就读者在回帖中向我提出的一些有争议性的问题进行回答与解释,也许我不能够对所有玩家所提出的问题做一一回答,在这里,我也请玩家们谅解。

回网友4-5的流氓之一!的问题(中国人用日语):首先我先请问一下,我用日语的“の”这个字,和我所要发表的文章有关系吗?我想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!再言,现在国际逐步走向大同化,我在中文中间添加日语,有什么不可?我想,你应该学过英语吧,玩MU的玩家有时候也会用诸如:郁闷ING等词,英语的一些简单词汇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也已经是家常便饭,那么,你可以说用英语的人也是重洋内外吗?也许你会说日本和我们有仇。难道英国就没有吗?我想大家都因该看过《火烧圆明园》这部片子。就连我们伟大的中央******在战后也曾经说过:“日本是我们的友好邻邦。”虽然过去我们是敌人,但是现在我们是朋友,这一点是我们不能否认的。中国的一些城市也已经和日本的一些城市组成了友好城市,比如说江苏南京就和日本名古屋市建立起了友好城市。这位朋友,我也和你一样痛恨当年**侵华时所犯的滔天大罪。但是,毕竟现在的时代已经不同了,现在的日本也已经不是当年的日本了,请不要在这里用你这么一点点的残喘的力量,破坏国际间的友谊。因为,我们所痛恨的是过去的敌人,而不是今天的朋友。――本人绝对没有想向日本的意思,只是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角度上阐明个人观点,希望读者能正确的给与理解。

回复网友*林黛玉*的问题(智力妹妹是人妖):我并没有说选择智力妹妹的男孩子是人妖,我这里只是特指骗子,请给予正确的理解。其实我也是智力妹妹的一个忠实拥护者,前几个月,有一篇文章叫做《一个男生全智妹妹的成长路程》就是出自本人之手,只要能对朋友以诚相待,就算男生选智力妹妹,又有何防?

回复网友4-3#风之力#的问题(我也不知道他的问题指的是什么):请你用规范清楚的语言加以说明。我在文章中并没有提倡大家使用外挂,请你把文章看清楚在对文章发表评论,谢谢。

回复网友不足取也的问题(有关法律条款):请问我在文章中有提倡大家一起来用外挂吗?好象没有吧?既然没有,你何必对我说一些关于外挂问题的条款?回帖中你提出减少或免除自身义务,或者加重对方义务的格式条款才是霸王条款。请问,是否合同双方都有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质疑的权利呢?当一方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时候,这种合同是不是可以视为一种无效合同呢?

回复网友说明者的问题(关于封号问题):首先,我先要确认你的身份,如果你是九城的工作人员或者枪手,那么,我就没有必要向你解释,因为一个连自己身份都敢公开的卑劣小人,有什么权利对在下的文章评头论足?(注:本人所说的连自己身份都不敢公开是有据可查的,请阅读有感于《外挂“七宗罪”》一文第一段便可知晓)在下虽然不才,但是比起那些在暗地里使用严词恶语,中伤自己所谓“上帝”的玩家的人,在下实在不敢恭维。如果你是这类人,那么,请勿复言。如果你是一个正常的玩家,那么,请听我说,你说的原文如下(那些给GM封号的人,一是由在线GM抓的。二是调查数据。所谓的在叫卖市场,用了外挂,但其他功能没打开,只打开见人说话功能的。其实他也是给GM当场抓的,只是他给当时抓,GM没立即把他强制下线,而且外挂玩家一直挂着,长达数十小时甚至1个星期。等外挂玩家下线后再上,已经不能再上,一般调查数据费时,浪费人力,一般是不轻易从主机调查。)是吗?那么我所举例中的那个法师呢?一个老资格的玩家都应该知道,从180级到260级以上,就算你每天再刻苦练级,也需要3-6个月。我想,没有哪家的机器可以连续开机长达3-6个月吧。GM居然能根据3-6个月以前的数据封号,难道数十小时到1个星期前的数据就查不到了吗?你不觉得你说的话已经说出了破绽了吗?让我来说明GM不给证据的原因吧!难道他真的不想拿出证据吗?不是的,真正的原应是他更本就没有证据,他所能拿出来的只是一长串的数据代码,而这些代码是不能够当证据使用的,因为即使拿这些代码出来,也是一些类似与文本的字符,数字等等。连玩家都会复制粘贴在记事本上,自然,也就可以对数据进行随意的修改咯。那么,GM又怎么证明他们拿出的数据在他们拿出来之前就已经给修改过了呢?这样的东西,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,在法庭上,这样的数据是不能做为证据的。

回复所有的职业商人:关于商人一说,我也在回帖中做了相应的解释,也许是我用的言词过于犀利,那可能是应为我把下面将要对GM卖装备和九**理方面的问题所要表达的“激情”提前释放了出来,在此我也对我过分的言语表示歉意。但我还是要说明一点,我所说的那个比方,只是一种比方,就像在下文中所提到的**的和**的一样,难道我的意思是我外挂代理商就是**的,玩家就是**的?并不是这样,所以还是请广大商人理解。还有人说商人也很辛苦,他们也要努力的练级,对,没有错,我也支持这样的观点,但是,那种虚幻物品的价值又是什么呢?一把卓越牙刷要卖到几千上万,这个其中的价值依据是什么?尤其在外挂纵横的今天,这些东西基本上(请注意字眼,是基本上,不是完全)都是用外挂挂出来的,那么,这么一批职业商人,他们真的那么辛苦吗?我想,辛苦的只是他们的机器而已。而就现在牙刷的市场价格来说,足够你把机器里面所有零件更新了吧~当然,也包括电费,然后还剩下的,就是尽赚了,这样一笔钱,可能是普通工人辛苦一年的积蓄吧。利用飘渺虚幻的东西,换取RMB,难道你不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,实在有点欠妥吗?对于那些言语恶劣的商人,我只能对你们进行无视。

回复一些玩家零散问题(我们为什么不去告他?):他们是没有证据证明我们使用外挂,那份合同也可以说是一种无效合同,但是我们又有什么证据说明我们没有使用外挂呢?网络是一个特殊的空间,法律规定,因网络引起的纠纷案件,是不能够以网络数据为证据进行举证的。

最后,我再次感谢所有支持我这篇文章的人,我一定会再接再厉,写出对某些代理商的卑劣行为更有说服力的文章,敬请大家等待。


















 相关论坛】   【打印本页】  

::::::::::参阅:游戏同类文章
::::::::::相关精彩文章

::::::::热门新闻关注::::::::